2008規則、二、三人裁判法新增修訂暨2006規則、二、三人裁判法刪除與修改〈籃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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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basketball-tpe.org/file/folder/DC10081058111.pdf
以下簡述影響較重大的規則修改,如有不足之處請參照原文:
一、今後所有比賽球員均不得穿著任何形式的汗衫。
二、當球員持球時跌倒在地板上且滑動、躺或坐在地板上時獲得控制球,此時合法。若球員隨後持球滾動或試圖再站起來,這就是違例。〈包括飛身撲球〉
三、從後場運球至前場時,運球員的雙腳及球都和前場接觸。〈這樣才認定為正式進入前場,一腳後場、一腳前場時,仍為在後場,八秒繼續計算〉
四、當一防守球員,在對手後方或側面與對手造成身體接觸,試圖阻止對手快攻,而且在進攻球員和其敵籃之間沒有其他防守球員時,此接觸應被判定為違反運動道德犯規。〈意即抄截或快攻產生時,進攻球員與籃框之間若無任何防守球員,敵隊球員從後方或側面接近並犯規,判定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唯一能阻止進攻球員的方式為跑動到進攻者前方,不然只能看著進攻方上籃〉
五、過度揮肘,宣判技術犯規。〈只要裁判認定為蓄意揮肘,不管有無擊中對手皆適用〉
六、〈此項屬於第38條-技術犯規項下,籃協pdf檔缺少此點,原文補刊登於下〉
說明7:當一球員假倒騙取犯規,意圖使對手被不公正地宣判犯規以獲得不公平的利益或是製造觀眾與裁判間衝突的氣氛,該行為應被視為違反運動道德。
判例:A4向籃框切入,此時防守球員B4在沒有身體接觸發生或是在呈現的輕微接觸後,B4誇張的向後倒坐在地板上。該動作已經透過B隊教練警告B隊球員。
解釋:該行為明顯地違反運動道德,並損害了比賽的流暢性。應宣判技術犯規。
說明8:當允許過度的揮肘,特別是在爭搶籃板球或是緊迫釘人的防守時,可能造成嚴重的受傷。如果該動作造成接觸,可宣判侵人犯規。若該動作未造成接觸,可宣判技術犯規。
判例:A4在爭搶籃板球時獲得控球權並落至地板。A4接著被B4緊迫釘人防守。在沒有和B4接觸的情況下,A4過度揮肘以威脅B4或是空出足夠的空間以進行旋轉、傳球或運球。
解釋:A4的行為並未和規則的內容與精神一致。可宣判A4技術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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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訓練(12)
請問這個消息是正確的嘛??
我有與同學討論過,大家都不是很確定
走步問題
嗯,因為找不到人問想說來這問看看。___________________
假設隊友傳球給我
我右腳站立,左腳騰空
接住隊友傳球(此時右腳是軸心腳是吧?)
然後左腳一樣保持不碰地
只用右腳跳起來移動
(此時雙腳離地在空中)
1
雙腳同時著地
2
兩腳先後著地
請問這兩種有走步嗎?
希望我表達的您能懂。
下球
那第一種情形可以運球吧?那我聽說什麼NBA比較不會抓走步是指什麼的情況?
LBJ俗成的螃蟹步又是什麼?
感謝版主替我解除疑惑。
一點小疑問?
最近看NBA有聽到什麼防守三秒違例還罰球
請問這是只有NBA才有的規則嗎?
規則問題
請問版主打手犯規的定義是有很明確嗎
還是看裁判尺度?
我今天和人打球的時候
忽然有個自稱籃球丙級證照的說什麼
手也算球的一部分
打到手掌不算打手
手背或手腕到手肘才算
這下讓我們都囧了
請問像這樣真的不算打手嗎?
另外請教,如果我站在籃下防守,
我只有把雙手舉高在圓柱體內不動沒有侵犯動作
對方上籃和我手有碰撞算犯規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進攻犯規,是一定要帶球嗎?
我朋友撞倒一位合法的站位的,但他說他再撞到之前
就先拋球了,這樣構成進攻犯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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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對方快攻,我想伸手抄球,對方卻把我推開
並非護球那種用整個隻手撥開,而是手掌推
這樣是推人還是進攻犯規?
________________
謝謝。
那請問120籃球規則去哪買?
用腦打球
因為看到版主的部落格之後才知道用腦打球這回事而且以前也不太會善用網路資源
一不小心就把版主當成籃球萬能解答了= =
真的很不好意思,但也很謝謝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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